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以集体土地为基础,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范围内独立享有和使用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国家保护农村宅基地的权益,宅基地的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是宅基地的管理单位。但是,镇政府在宅基地的规划、审批、监管等方面也具有重要职责。
一是宅基地的规划。宅基地的规划是指对宅基地的用途、大小、数量、位置、管理等方面进行设计和统筹安排。而规划阶段需要进行的调查研究、设计、策划等相应工作,都需要由具备规划能力的部门来完成。镇政府在该镇的“城乡统筹规划”中也有规划能力,可作为宅基地规划中的重要参与方,优化农村宅基地布局,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城市的和谐发展。
二是宅基地的审批。宅基地的审批是指在宅基地的规划完成后,进行宅基地划分的审批、宅基地使用权变更许可证的审批等。这些审批手续都需要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进行,需要由正规部门进行认真审核,保障宅基地使用方的合法权益。而镇政府恰恰是一种管辖区域更广、权限更大,能够对该区域内的宅基地进行审批的部门。
三是宅基地的监管。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管是国家保护农村宅基地的重要环节,监管宅基地的合法性、安全性、质量等。而镇政府作为区域性政府部门,具有监管强度大、视野更广的优势,能够有效制定出科学的管理和监管制度,维护农村宅基地权益,提高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
总之,在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和监管等方面,镇政府都有权参与并负有相关职责。因此,对于宅基地使用人而言,其在办理宅基地手续时,需要充分了解镇政府相关政策和职责,以求获得更好的政策支持,确保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