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按照一定标准分配给集体成员作为其基本建设用地的一种土地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中规定:宅基地必须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权属证书的颁发应由村集体或者乡镇集体所有,由村民或者乡民集体自行管理使用。
因此,农村宅基地归镇政府哪里管?实际上,镇政府是宅基地的上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协调村级组织管理宅基地,包括宅基地的规划和调整、宅基地的审批和登记等方面的工作。同时,镇政府还负责与上级部门、相关单位联系协调,保护宅基地的合法权益,维护宅基地的稳定和安全。
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镇政府与村集体应该共同协作,互相支持,合理规划和利用宅基地资源,确保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实现宅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方面,还需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村民、乡民自己管理自己的宅基地,增强乡村自治意识,推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总之,农村宅基地在归属方面应该属于集体所有,而镇政府作为宅基地的上级管理机构,应该负责宅基地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加强宅基地的管理、保护和利用,为农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