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经法定程序取得的住房建筑用地,是农村居民合法固定的住所和生产生活重要基础设施。宅基地的目的在于保障农民有固定的居所可以生产生活,以此吸引农民留在乡村,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农村宅基地是经过严格的规划和审批程序,依法划定并登记在地籍上的,其所在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属于农村居民,可交易、可抵押。农村宅基地不仅是农村家庭居所,还是农村家庭的经济基础,不允许拆迁。
拆迁需要的是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和政府公共需求,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而这些建设和拆迁工程必须经过合法的规划、审批程序和取得征收许可后才能实施。而农村宅基地所在的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拆迁需要得到村集体所有人的同意。即使是经过严格程序规划的建设项目,也不能强制拆迁农村宅基地。否则就是非法行为,损害了民生和社会公平。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合法拥有的,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政府应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保护农民的住房权益和利益,而不是简单地为了发展经济就拆除农村宅基地,这样做既不得民心,也损害国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