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机女寄离婚协议书这种行为是不应该被支持和赞成的。这种行为不仅会给另一方造成极大的伤害,也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离婚协议书上藏匿陷阱,企图以此达到某种不良目的,不仅是一种欺骗行为,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的产物,应该是公平合理的。如果一方在合同中添加了不公平的条款,比如隐藏陷阱、暗藏猫腻等,那么这个协议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因为,法律不允许协议的一方欺诈另一方,否则这种协议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其次,心机女寄离婚协议书这种行为会被视为故意损害、骗取财物等有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追责。如果协议中的条款是违反法律的,或是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心智并不健全,或是被逼签协议等情况下,这种协议也是无效的。此时,即使协议被签订,法院也会对其进行撤销。
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上玩心机,以达到个人利益的目的,是非常错误的行为。只有双方在平等交流的情况下,签订了公平合理且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这样的离婚协议才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再次强调,以诈骗手段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行为不仅会伤害另一方,也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