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挪用公款属于侵吞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吞公共财物价值在三千元以上或者相当数量的私人财物的,应当以侵吞罪定罪处罚,情节较轻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较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如果挪用的金额较大,还可能构成贪污罪。
对于合伙人挪用公款的判罚,关键在于判定挪用金额大小和挪用的情节。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小,属于轻微的行为,那么可以根据轻微情节进行轻判,如处以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轻微刑罚。但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比较大,涉及到重大的经济利益,情节严重,则需要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其定性为贪污行为,责令归还公款,并可能处以较重的刑罚,如有期徒刑等。
需要注意的是,侵吞公款或贪污罪都是刑事犯罪,除了判罚以外,还可能会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和道德谴责。因此,对于合伙人挪用公款的行为,不仅仅是涉及到个人的刑事责任,更意味着其信誉、声誉和职位地位等方面的损失或遭受到挑战,同时还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应该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确保公司的健康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