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共同抚养权判决依据《婚姻法》、《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以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为基础。
首先,法院会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意愿以及父母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共同抚养权归属。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会被充分考虑,但并不一定可以全部采纳。如果法院认为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不足以保障其权益,还会考虑其他因素。
其次,法院会根据父母的抚养能力及其对子女的情感状况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如果父母都有充足的爱心和时间来照顾孩子,法院会倾向于判定共同抚养权。但如果一个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抚养能力较差,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尽到抚养职责,法院可能会判定另一方拥有完全的抚养权。
此外,还要考虑到父母的工作、居住地等因素。比如,如果一个父亲或母亲工作较忙,没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而另一方有更灵活的时间来照顾孩子,法院会考虑判定该方拥有更多的抚养权。
总的来说,深圳市的共同抚养权判决是以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为出发点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保未成年子女获得最好的成长环境和抚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