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农村宅基地是指用于农村居民建房居住、生产生活的土地,通常由村委会或镇政府按照宅基地政策分配给农村居民。它是一种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本质是宅基地制度,而不是房地产产权制度。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用于建造商业、办公、文化等用途的商品房。
此外,将农村宅基地用于商业房地产是有违宅基地制度初衷和政策导向的,也容易引发土地规划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如果随意将农村宅基地开发成商品房,可能导致农村土地无序开发、恶意占地的问题,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还会加剧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此外,过度开放农村宅基地,可能造成村庄的土地整体失衡,而乡村建设的自然、历史及文化特征、乡村社区互助等重要元素等也可能因此大打折扣。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不能做商品房,只能用于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种植、园艺、养殖等农业生产和生活的用途。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宅基地政策,避免个别地区出现利益驱动的乱象,让农村宅基地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