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过程中,达成的双方同意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回收婚前财产等相关协议的书面表达。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合法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存在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期限为两年。离婚当事人离婚协议书的签订是自愿行为,离婚协议书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达成一致协议,并为当事人未来的生活提供依据。因此,为避免离婚协议的结果被实际变化所影响,法律规定了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限。
如果离婚期间超过了两年,在没有另行达成新协议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将自动失效。此时,离婚当事人需要重新协商并达成新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在再次签订后,方可生效。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与是否经过法院确认并无关系。虽然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合法约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哪些违法行为,当事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对协议书的具体内容进行复议,从而对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进行维护或调整。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合法约定,双方需要在签订之后严格遵守,如果合法协议的期限被超过,需要重新协商并达成新的离婚协议书,方可再次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