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离婚当事人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后,再由公证处予以公证的手续。协议离婚公证后,双方要负责履行协议,并且对协议的内容也有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协议离婚公证后还是可以修改的。
首先,如果协议离婚公证后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式发生了变化,或者其中一方的生活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甚至可能导致无法履行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协商修改离婚协议,并将修改后的协议重新公证。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是在一定的威逼、诱导或欺骗的情况下达成的,那么离婚协议本身就存在缺陷,双方有权对其进行修正或变更。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或者双方协商的协议内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也可以通过修改协议的方式使其符合法律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修改离婚协议时,双方要尽可能协商磋商,并通过公证的方式记录修改过程,以免发生一方经官方认证的异常协议却被对方利用的事情。同时要遵循法律程序,妥善解决离婚协议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