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撰写过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现场协商并撰写,另一种是事先商定并依据协议书实现离婚。
在现场协商并撰写离婚协议书是指当双方达成离婚共识后,直接在现场进行谈判和协商,沟通确定各项离婚事宜,并即时在会议室等场所起草协议书,一边修改一边协商,达成最终的离婚协议并签字生效。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双方经济状况复杂或情感纠纷较大的离婚案件,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修改。
另一种情况是事先商定并依据协议书实现离婚,这种方式通常是指双方在离婚前,先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定各项离婚事宜,然后双方在写好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由法院进行审查和生效。这种方式适用于离婚事宜较为简单的案件,双方离婚协商较为顺利。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书的撰写时间和方式由实际情况和双方意愿决定。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该注重实际效果并遵循法律程序,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