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指农村户主在其宅基地上建设多套住房,以供家庭成员或家庭外来工等居住。这种现象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尤其是在江南地区。一户多宅的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缺乏。
农村宅基地是在城乡规划中明确规定的一块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居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用于建设住房及支持农村经济的基础设施设备。根据法律规定,每个农村户籍家庭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同时也是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的住房权益和土地产权的重要途径。
但是,随着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需要指出的是,一户多宅的情况主要是城乡收入差距和教育医疗资源差距的影响,许多农民为了谋求更好的生活,建了多套房屋来出租或卖给外来人口在农村落户。由于城市化的进程,不少外来人口选择在农村定居,购买农村宅基地建造房屋,从而导致了一些农村宅基地被建成“豪华别墅”或是办公场所等非居住类用途,这些都违反了土地规划法和农村土地使用政策,造成了农村土地浪费和环境污染。
为了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困难和农民有多余宅基地的问题,我国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推动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创新,建立多财源保障机制,探索“一户一宅”宅基地流转,规范基建投资方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服务。此外,政府也可以通过农村土地集体经营和入股公司等方式来加强对于农村土地的保障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农村土地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