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对于被征收人的住房问题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拆迁安置房需要双证,分别为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使用权证是指拆迁安置房建设单位为被安置人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配建的使用权证,因为拆迁后新建的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所以使用权证只是对这片土地上的建筑使用权的证明。
房屋产权证是指国有、集体、私有等所有形式的建筑物,所有权证是拥有商品住房的唯一证明,其具备现实性和法律效力,是对个人住房财产权利的充分地保障。因此,如果拆迁后被归入产权房,则必须取得房屋产权证以表明对新建房屋的权利。
拆迁安置房是双证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利和利益,避免在未来出现产权纠纷。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一定要注意,双证必须具备,确保房源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