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双方共同享有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利益,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为孩子确定一个合适的抚养方案。如果没有离婚,婚姻关系仍然存在,那么双方仍然共同享有子女的抚养权。
但是,如果离婚后,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由其中一方独自抚养孩子,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可的。而如果离婚后,协议无法达成,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思考和表达能力,法院会倾听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意愿,但并不代表孩子的意见一定能够得到满足。
2. 亲属关系。如果孩子仍然年幼,需要考虑与其亲密的亲属关系,如祖父母、姑姑、叔叔等,应该得到优先考虑。
3. 抚养条件。抚养孩子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生活条件,如配备安全舒适的住房、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医疗等。
综上所述,如果媳妇没有与丈夫离婚,仍然处于婚姻关系中,那么双方共同享有子女的抚养权。如果离婚后,双方协商一致,由其中一方独自抚养孩子,可以被认可。但离婚后,如果协议无法达成需要通过法院判决,孩子的意愿、亲属关系和抚养条件都是考虑的重要因素。而任何一方擅自行使抚养权,则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