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双方在婚姻关系破裂后经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离异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更改自己的姓名。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如果离异方希望更改自己的姓名,可以在协议中与对方达成共识,并明确更名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更改姓名的情况通常是由女方提出的,称为再婚姓。另外,离异方更改姓名后需要重新办理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更改姓名需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如果离异方直接更改姓名却未经过法律程序,这是非法行为,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已有子女、财产等共同事项需要解决,更改姓名需要遵循婚姻法规定以及相关法律程序,不能擅自决定,要注意证明相关事实和凭证。
总之,协议离婚可以更改姓名,但需要在婚姻法规定范围内进行,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离异方在提出更名要求时,要考虑到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与对方充分协商,以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结果。同时在更改姓名后,需及时办理相关证件手续,以避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