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双方协商达成的法律文件,主要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事宜。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不涉及更改姓名的问题,因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更改姓名。
首先,更改姓名需要依法办理,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当事人想要更改姓氏,需要先取得对应的法律效力的变更姓氏证明。而离婚后更改姓名则需要满足更加严格的条件,因为离婚会对相关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
其次,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的姓氏可以由离婚双方自愿协商决定改姓,也可以根据法院判决来决定。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明确规定更改姓名的内容,双方可以自愿协商,决定是否更改,以及更改什么样的姓名。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更改。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更改姓名的手续繁琐,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未规定更改姓名的情况下,不建议轻易更改,以免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可以规定双方愿意更改姓名的条款,但需要注意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