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书,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需要签署生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当事人自行签订,并在民政部门监督下进行签字、盖章。”也就是说,双方需要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并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签署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要现场操作,这是因为离婚涉及到双方的财产、生活等方面的权益和利益,如果只是远程协商或通过第三方代理签署协议书,很容易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不公平或不合理的结果。因此,现场签署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有效地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离婚协议书签署的过程中,民政部门的监督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监督人员会仔细审查协议书的内容,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双方权益的平等。如果出现任何方面的争议或纠纷,监督人员也可以给予适当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项非常严肃和重要的法律文件,双方要认真考虑和协商其内容,并亲自到民政部门现场签署,以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