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城市化进程中解决城区土地和房屋重建问题的重要方式,但在协议签署后,双方可能会出现各种异议,例如拆迁协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就需要寻找无效事由来维护自身权益。
一,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
拆迁协议必须遵循宪法、行政法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拆迁协议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定,例如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没有开展公示和听证程序,甚至没有得到强制执行的命令等等,这样一份协议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二,拆迁协议强制性不足
拆迁协议是以补偿为主要手段,为经济利益的实现与分配而达成的一种和解方式。在拆迁协议中,政府与被征收人之间存在不平等的地位关系,因此拆迁协议必须具有严格的强制性,否则就会破坏被征收人的平等地位,形成一些强权集团对公众的压迫。
三,拆迁协议里的权利义务不平等
可能会存在一种情况,政府作为强制征收的主体,其提供给被征收人的补偿并不足够或者不公平,这就导致了协议中存在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被征收人必须为了得到最基本的利益而放弃某些合法的权利,虽然这样的协议得到了双方的签署,但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四,合法产权受到侵犯
拆迁协议的签署可能会导致被征收人的房产权益受到侵犯,例如未能得到适当的补偿,对房屋的破坏性改造等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拆迁协议的无效性,被征者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总之,拆迁协议签署所涉及的事宜是涉及一系列的重要细节问题,这必须得到政府和其他当事方的公正、专业的处理。如果一份拆迁协议存在以上的问题,那么在法律审核过程中是难以通过的,也无法维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