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明确拆迁的具体情况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拆迁协议是拆迁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一般需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查和签署后方可生效。
拆迁协议中的双方分别为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其中,拆迁单位作为协议的起草方,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可行,并符合双方利益平衡的原则。因此,在拆迁协议中不能写入未成年人或未能人的条款。
未成年人或未能人是指未满18周岁或者因患有智力缺陷等原因不能独立自主处理事务的个体。由于未成年人或未能人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签署的任何协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拆迁协议中不能写入未能人的条款。
如果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存在未能人,协议的起草方应首先考虑未成年人或未能人的权益保护。可以考虑将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委托给未能人的法定代理人,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未能人的法定监护人等。和代理人签署协议,代理人必须保证协议满足未成年人或未能人的最大利益。
总之,在拆迁协议中不能写入未能人的条款,协议起草方应该充分尊重及时保护未成年人或未能人的权益,确保拆迁协议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达到双方协商一致的目的,促进城市建设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