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是指在城市建设或改造过程中,政府对一些居民房屋进行拆迁后,对这些居民进行合法的安置,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协议是否能够过户?要看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协议并不允许过户。因为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告知居民,该居民的房子已经被征收,所以他的房产权属权也不再属于他,而是属于政府。此外,政府会针对被征收的房屋向居民做出相应的赔偿和安置方案,此时协议上的双方,即拆迁方和居民,也签署“无异议”协议,表明双方都认可对方做出的方案,并无异议。
因此,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居民在签署协议后通常不能将房产再次过户给他人。同时,在协议中还会强调拆迁后新的房屋产权是属于新业主的,如果居民再次将房产过户,势必会影响房屋的合法产权归属,甚至会影响合法的拆迁安置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协议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过户,或者明确规定可以过户,并且取得了政府的同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就可以将房产过户,但是前提必须是居民需要向政府提交申请,并经过政府的审批通过。这样做不仅可以保证居民的权益,还可以保证政府的合法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