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指的是公务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接受国有财产管理的组织、个人将公款、公物等公共资源据为己有或用于不正当用途,违背了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须以犯罪性质论处。挪用公款金额较小的,将视情节轻重而做出以下不同的处罚:
1.数额较小的,一般只会受到罚款的处罚,不会拘留;
2.数额较大的,将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
3.数额达到犯罪标准的,必将受到刑事追究。
然而,犯罪行为的金额是否可以拘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执行的情况还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犯罪人的有罪程度、悔罪的自觉情况等因素,这些也会对最终的判决产生影响。
总的来说,公款挪用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严重行为。为了避免挪用公款带来的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监督机制,建立成本的预算和账目审核制度,做好内部管理,积极落实财务公开制度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共资源的安全、保护公众利益与公正,防范、打击和减少公款挪用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