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贪污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是违法的。在我国法律中,挪用公款罪是指挪用或侵占公款或者其他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产和社会利益,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首先,挪用公款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有违法性质。我国法律规定,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共事业建设或服务活动的财务收入。在国家财政的管理和使用中,公款是不允许私自挪用或侵占的,否则将涉及刑法的相关规定。
其次,挪用公款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公款为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其使用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用于公共事业和国家建设,旨在服务于人民群众。而挪用公款则是将公共资源转化为私人利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导致财政经费的浪费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最后,挪用公款行为影响社会公信力和信任关系。公款使用涉及到政府、企业、公众三方面,其中信任关系是重要的基础。如果负责人私自挪用公款,就会影响到三方面的信任关系,导致社会公信力的降低,影响到公众对政府、企业等机构及其管理者的信任和支持。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11万是违法的,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应该予以严惩。同时,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款用于公共事业和国家建设,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