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一种相对简便的离婚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达成协议,并向有关法院递交协议离婚申请书。但是,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到场,则会对离婚进程产生影响。
首先,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到场,法院将不会对该离婚申请进行审理,因为在协议离婚中,法院审查并确认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必要的环节。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出现,法院需要将审理延期或者进行补充通知,让对方当事人了解到离婚的相关事宜,并在确保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的情况下最终对该申请进行审理。
其次,如果对方当事人在法院通知下仍然不到场,法院可能会认定对方当事人已经放弃了对该申请的反驳权利,进而判决另一方胜诉,决定离婚协议的生效。当然,在判决前,法院也会通过其他途径联系对方当事人或者在公示媒体上公告,以确保对方当事人知晓离婚协议的生效等情况。
最后,如果对方当事人确实无法在短时间内到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自己无法到场的原因。如果法院认为情况属实,可以考虑批准对方当事人的请假申请,延长审理时间,以便让对方当事人参与协议离婚的具体事宜。
综上所述,对方当事人不到场是影响协议离婚进程的常见情况,但并不妨碍双方完成离婚手续。关键在于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离婚申请的审理符合法律程序,并最终判决离婚协议是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