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意愿,协商解决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财物等问题,并经过公证机关公正的法律程序达成约定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相较于诉讼离婚,具有速度快、程序简单、成本低等优势。但是,协议离婚是否需要对方到场,则因地区、操作程序等不同而异。
在中国大陆,协议离婚需要对方到场的情况比较多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到达民政所或基层人民法院,当场确认书面协议并向公众宣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到场,签署协议并公证。
然而,如果双方身处不同城市、不同国家等特殊情况下,则可以委托代理律师代办。代办离婚需要提前准备好合法的材料、委托书等,确保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和对双方的权益有保障。但是,代理离婚需要双方共同达成一致,夫妻双方都需要对代理人所提供的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并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必须要对方到场的前提下,为了方便和保障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可以选择委托代理律师。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夫妻双方必须理智、理性地面对离婚过程,尽量化解矛盾,维护双方的权益,为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