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税务、财政、公积金、社保等政府机关或企业机构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挪用、盗用或侵吞公款或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财政体系和公共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和公信力,因此一般被认为是犯罪行为。那么,挪用公款多少钱算较大案件呢?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挪用公款的犯罪,被定为贪污罪。在贪污罪的定罪标准中,罪名的轻重以被侵吞的财物的数量为主要依据。据此,对于挪用公款的定罪量刑,也应该以被侵吞公款的数量为主要参考标准。
根据《刑法》,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一般处以拘役、有期徒刑或罚款;数额在10万元至200万元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在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等。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多少钱算较大案件,是根据被侵吞的公款数额而定的。当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时,将被定性为重大贪污案件。但在具体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判定标准也将根据被侵吞公款的性质、情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所以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立足于法律、科学合理地行使公权力和公共财产,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标志和特点,而对于挪用公款这种行为,我们需要依法惩治,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