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解决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访权、婚姻状态等问题的法律文件,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离婚协议书档案的保存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作为日后解决财产纠纷、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再次婚姻的合法性提供依据。
离婚协议书的档案归属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是在人民法院离婚的,那么离婚协议书的档案就由人民法院进行统一保存。
2.如果是在民政局离婚的,那么离婚协议书的档案就由具体的民政局进行保存。
然而,在正式离婚之前,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书是不能直接生效的,需要进行司法程序的审查,确认其合法性后才能有约束力。因此,在签署完协议书后,夫妻双方也可以将协议书交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再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
无论是哪一种档案归属情况,离婚双方都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明和材料,以便日后有需要时可以及时找到。如果遇到纠纷,也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调取协议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