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无疑会遭到法律的制裁。而如果是挪用了大量的公款,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想要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自首就显得尤为关键。
首先,自首应该报警。报警是表明自身错误行为态度并主动接受处罚的一种方式,可以借此表明内心真实的想法,以便获得更好的处理机会。当然,在报警之前,要对自己在挪用公款方面的罪行有一个真实的认识。如果对自己的行为没有真正的悔悟,就不应该自首。
其次,自首的地点可以到所挪用公款的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交代,主动揭发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向相关部门自首时,要尽可能地提供案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会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在此过程中,要诚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表明自己的态度,希望从轻处理。
最后,如果已经被判刑,自首仍是可以考虑的。即使已经在监狱服刑,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自首。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自首,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惩罚的。自首者不仅可以争取宽大处理,还可以享受减刑等优惠,最终减少牢狱之苦。 在自首时,还应该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实,真诚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争取从轻处罚。
总之,自首是挪用公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选择的一个手段。而选择这个种方式需要有真正的忏悔,证明你悔罪态度诚恳,并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为自己争取减轻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