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挪用公款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之便,协同使用属于国家、人民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的公共资金、公共财物或其他财产,或者利用职权非法占有或使用公款的行为。共同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惩处。
共同挪用公款金额的认定主要依据如下几点:
1.共同挪用的公款数量
公款数量是共同挪用公款金额认定的主要依据。在定罪量刑时,需要考虑哪些被掌握的公款实际被挪用,如有证据能够证明,应当被纳入共同挪用的资金总额中,如处理设备购买资金、发放工资福利等。公款数量越大,罪行就越重,刑罚的情况就越严重。
2.公款挪用期间
公款挪用的时间也是共同挪用公款金额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公款挪用的时间越长,罪行就越严重,刑罚也就越重。
3.公款挪用的性质
公款挪用的性质也是共同挪用公款金额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像是利用共同挪用公款搞不正当交易、腐败等罪行,金额就更重要了。同时,挪用公款的目的也是需要考虑的,在承担公共职责的过程中挪用公款,会被看作是犯罪,应该给予法律处罚。
共同挪用公款属于金融犯罪,是对国家、公共财产的滥用,将其追究清楚,杜绝此类行为,不仅能保障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政安全,同时能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