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儿童权益保障法》,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抚养和保护的。在此情况下,14岁的孩子通常不具有争夺抚养权的能力,因为他们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判断力,无法独立决定自己的未来。
不过,在中国法律中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孩子的健康、安全受到威胁,可能会被认为是具有争抚养权的能力。例如,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存在虐待、遗弃、荒唐等行为,影响了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孩子可以向法院提出抚养权争议案件,要求改变抚养人的决定,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此情况下,孩子的意见与意愿会被法院考虑,但不是绝对的决定因素。如果孩子的意见与意愿与其最大利益不符合,法院有权做出更适合孩子的决定。
总而言之,14岁的孩子在大部分情况下,并没有争抚养权的能力,但法律也不是绝对的,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孩子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