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其主要目的是用于居住。因此,在法律上,一般不允许在农村宅基地上盖厂房。
根据《宅基地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其使用范围应当限于居住。居住包括住宅建筑和附属房屋,而不包括其他用途的建筑物。因此,一般情况下,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厂房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根据实际情况,一些农村居民需要在家门口开办小规模的加工厂、制造或者加工的场所等,这些场所可以用来生产自用或者为村里居民提供服务。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确保村里居民的居住权益。
总之,农村宅基地不能随意建造厂房,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社会服务,才能确保农村宅基地的正常使用,符合农村发展和居民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