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宅基地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种特殊土地征收制度,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和耕种土地的权益。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离婚夫妻之间的宅基地分配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棘手的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在分配时进行公平分配,包括宅基地。夫妻在离婚前达成协议,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配,但是协议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公证。
其次,如果夫妻离婚时没有达成协议,宅基地的分配将按照当地的土地管理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会进行评估和分配。在评估时,宅基地应该按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或者政府制定的价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配。
最后,如果宅基地是夫妻婚前的财产,它是归属于宅基地所在村庄或乡镇的,夫妻离婚后仍会继续按照宅基地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会进行分配。
总之,在离婚时宅基地的分配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需要遵循国家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在分配宅基地时,要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评估和分配,既要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也要维护宅基地的合法权益,确保宅基地不被滥用和私自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