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通过仲裁机构或仲裁人的协助,达成离婚协议并经过仲裁裁决确认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人都有权参与仲裁离婚协议,以下是一些不能仲裁离婚协议的人:
1.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只有成年人可以参与仲裁离婚协议。
2.精神病患者:如果一个人由于精神病而无法理智地做出决定,他或她将不能参与仲裁离婚协议。
3.受监护人:受法律监护的人是由监护人代表做出决策的。因此,监护人需要出面完成仲裁离婚协议。
4.儿童或未满14岁的孩子: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可能需要代表他们做出决策。唯一的例外是,如果离婚仲裁的唯一问题涉及孩子和抚养权,那么未成年孩子可以被纳入仲裁协议作为有关方面。
5.双方均否认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都不同意离婚,那么他们将没有仲裁离婚协议的参与权。
6.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或者存在重大利益差异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问题涉及到很大的利益,那么他们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方法来解决冲突,而不是通过仲裁离婚协议解决。
总之,参与仲裁离婚协议的人必须是成年人并能够理智地做出决定,如有监护人需由其代表,而且双方需达成共同意见,否则将无法进行仲裁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