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一般是指在离婚协议中,由夫妻双方以及具有法律资格的第三方共同达成的协议,一般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等内容。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争议,能不能进行仲裁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所谓仲裁,是指将争议交给第三方仲裁机构或个人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在我国,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属于一种法律程序,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纠纷不属于可以仲裁的范畴。因此,如果在三方协议中涉及到离婚纠纷,是不能通过仲裁进行解决的。
除此之外,在三方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赡养等纠纷,一般来说也并不能通过仲裁进行解决。因为这些纠纷涉及到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简单地交给第三方进行裁决。此时,应该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再考虑另一个情况,如果三方协议中规定在发生争议时可由第三方进行调解,是否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达成和解呢?这个问题则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在协议中规定的“调解”往往是指由当事人自行寻找调解员进行调解,此时调解结果的法律效果有限。如果由具有法律资格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则可以达成和解。
综上所述,三方协议不能通过仲裁进行解决离婚纠纷,对于财产分割、赡养等纠纷也不能轻易地交由第三方进行裁决。当然,在协议中规定的“调解”是否可以发挥作用,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论是仲裁还是调解,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并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