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那么在民政局离婚时,需要携带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内容。
离婚协议在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
一、明确离婚协议内容。夫妻双方在离婚前通过协商达成了离婚方案,离婚协议对离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达成了清晰的规定和约定,起到了保障双方权益的作用。
二、减少争议和纠纷。离婚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可以避免一些离婚后的争议和纠纷。例如,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财产的归属,避免以后为了财产而产生的争执。
三、便于监督和执行。离婚协议的签订,可以让双方在协议内容里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协议。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民政局会安排调解,协助夫妻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在司法程序中,法院依然建议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达成离婚协议。这样可以更快速、更便捷地解决双方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