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婚民政局会给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协商后达成的协议,是离婚的重要文件,也是双方离婚的法律依据。每个离婚协议都是唯一的,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其内容也有所不同。
离婚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与探视、赡养权、监护权、子女随父母生活的问题等,协议中必须明确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要考虑足够的实际情况因素。只有达成一致后,离婚协议才能通过民政局的审核,并最终认可。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自行起草离婚协议,或请律师代为起草或审核。另外,当事人还可以参照民政局提供的格式和样板自行制定离婚协议,并在当地的民政局进行注册备案。
因此,无论是自行起草还是请律师代为起草,离婚民政局都会给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对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法律文件,民政局会对其进行审核并予以认可,该协议也会始终作为离婚双方处理各种相关事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