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这是因为安置房的产权不属于购房人,而是属于政府。这些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解决拆迁户的住房问题而免费提供的,是一种公益性质的住房。
建立安置房,一来是为了满足拆迁户的住房需求,二来是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基本生活权益,在经济补偿和其他方面,政府也会给予拆迁户相应的补偿和安置费用。但是,这些安置房的产权并不属于购房人,他们不能将自己的安置房出售或出租,也不能抵押,因此也不需要取得房产证。
虽然陕南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但购房人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产权证明,并且按照规定,拆迁安置房在购房人居住满五年后,可以通过购买方式转为产权房。这样,购房人就可以持有房产证,拥有房屋产权。
总的来说,陕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不在购房人手中,但政府会为购房人提供安居环境和基本保障,因此对购房人来说,尽管不能享受房产证的权益,但对于拥有一套住房的拆迁户来说,这已经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资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