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是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法律当中,宅基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度,即一个农户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同时,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关规定》,宅基地可以仅仅用于建房子、住房、生活和居住用地。因此,如果只有一个宅基地,那么它就是不能分的,所有合法子女都应该平分。
如果有多个宅基地,法律规定,家庭中所有合法的子女都有平等的分得宅基地的权利。但是,需要将宅基地平分的前提是,分得后的宅基地仍然具有普通农村收益林地或者耕地的用途。否则,对宅基地进行分割就不太可行了。
此外,在一些地方,宅基地的使用权还存在着一些限制。比如,在福建省福州市的某些村庄,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是以家族为单位,女儿不得继承和分割。但这种情况是较为特殊的,且正在逐渐得到改革。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宅基地符合正常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那么女儿是可以平分宅基地的。这也是平等进步的法治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