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每个农村家庭的重要资产,是农民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基础,具有极高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但是,农村宅基地的分配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特别是对于女性的宅基地分配问题。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中,男性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和家庭财产的继承者,而女性则被视为次要的家庭成员,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家庭产权的分配中。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的宅基地权利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首先,女性需要宅基地来保障自己的生活。农村女性在婚姻时很可能被剥夺了家庭产权,这意味着她们可能要失去居所和财产保障。如果女儿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即使她婚后离开家庭也可以有一个稳定的住所,而不会受到无家可归的风险。
其次,女性有权享有等同的产权。如果女儿在家庭财产分配中不被平等对待,不仅是对她个人权利的侵害,也会对家庭的良性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引起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最后,女性的宅基地分配也有利于促进女性的自我发展和创业。有了自己的稳定住所,女儿可能更加独立自主,更有机会尝试自己的事业或创业。同时,女儿的自我实现也有助于促进家庭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当然应该给女儿,这也是平等、公平、普惠的社会发展所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