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判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件,它们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自行达成的仲裁协议,主要是对离婚过程中的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约定。而判决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对离婚双方的争议进行判定,它是一个法律裁决文件。
其次,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没有与判决相等的效力,尤其是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经过法院审核或未经法院审理以判决方式落实,那么这些约定在未来的生效力和实行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再次,离婚协议书和判决的权力主体也不同。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自行签订的,它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都来自于双方的同意和自愿。而判决则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决结果,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构的决定,它所具有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都是被国家法律所认可的。
综上所述,在离婚问题上,离婚协议书和判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件,它们都具有作为离婚协议的功能,但是在法律效力和权力主体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建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前,应当充分了解离婚协议的法律性质和权威性,以便在未来避免出现纠纷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