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内容应当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赡养、慰问金等方面的内容,夫妻双方在依法自愿协商的基础上,通过自愿的方式完成了离婚协议,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无需法院的介入。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能需要介入离婚协议的执行。比如在夫妻之间存在争执,协议无法得到有效履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夫妻间进行判决进行裁定。又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若夫妻双方对某些财产有分歧,或其中一方希望分到的财产超出了合理的分配范围,此时也可能需要法院介入协助分割处理。
在分居方面,分居是一种民事行为,不涉及到离婚协议的内容,因此法院一般不会涉及分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不共同生活,但仍未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仍需继续履行夫妻权利和义务,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存在家庭暴力或经济纠纷等特殊情况下,法院才会介入分居事件,并根据情况予以裁定。
总之,离婚协议无需法院介入,只有在离婚协议的执行中遇到争议或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介入处理。而分居之间的关系,更多属于夫妻之间的自由行为,不涉及到法律的约束和裁定,因此也不会涉及到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