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协议,用于明确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探视等事项,其法律效力跟法律程序的离婚协议一样。但是,新修订的《婚姻法》中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离婚后仍应共同履行此项责任。因此,离婚协议书不要小孩可能是无效的。
首先,法律赋予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且一旦获得这些权利,就不能轻易剥夺。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不要孩子,那么无论这一协议是否经过双方的共同协商,都不会改变法院对双方抚养孩子的责任做出的判决。
其次,离婚协议不是守门人,不能泄漏离婚双方的职责。虽然离婚协议是达成一致意见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其并没有法律效力。法院判决是唯一有效的法律文书,其中包含了双方的法律责任和权利,同时规定双方必须共同履行抚养、教育和维护孩子的义务。
最后,离婚协议书不要孩子可能还会影响到孩子的情感和健康。孩子是无辜受害者,他们需要父母的关爱和支持。孩子的财产、抚养和探视权应受到无条件的保护。因此,对于离婚协议书不要小孩的协议,法院不仅不会支持,还可能加重离婚双方责任的负担。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不要小孩可能无法获得法律效力。离婚后父母需要共同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以确保孩子的幸福健康成长,不应将其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