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只是农民家庭生活和生产必需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因此,宅基地不能被用于商品交易,也不能被出卖或转让给非农民。这意味着,邻村人员不能直接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邻村人员可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例如当地政府批准用于建设公路、水库或其他重要的公共设施时,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政府归还给邻村居民。
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邻村人员也可以获得宅基地的部分使用权,例如农民家庭成员的婚姻、子女上大学、拆迁等。但这些使用权都必须得到当地政府批准,并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总之,宅基地只是农民家庭生活和生产必需的土地,其所有权归农民所有。若邻村人员需要使用宅基地,必须获得政府批准并符合相关规定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