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因城市发展需要而需要拆除其居住、生产经营用房或者建筑物的人民群众,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划文件安排其生活和工作等相关安置措施的一类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拆迁户:指拆迁范围内的自住、租赁或经营用途的居民或机构单位,需要进行迁移安置。
2. 拆迁工人:指在拆迁过程中参与工程施工、搬运物品和协助其他拆迁工作的工人。
3. 拆迁补偿对象:指因房屋拆迁导致产权损失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等。
4. 临时占用户:指在拆迁过程中因需要临时占用部分房屋的群众。
5. 无正当收入对象:指没有固定职业、退休、失业或生病等原因无法提供正当收入的群众。
6. 特殊人群:主要包括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需要定点救助等特殊群体。
以上几类对象是法定拆迁安置的主要对象,需要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分别采取相应的安置政策和措施,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使他们能够顺利迁移、重建新居,并继续保持其工作、生活、社交等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