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离婚过程中必需的一个环节,它是以公证机关为第三方,对离婚协议内容进行确认、记录和认证的过程。公证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个代表,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因此,由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协议比一般协议更具有法律效力。
在进行离婚协议公证时,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在公证的过程中能够亲自确认协议的内容,以及真实的意愿。如果只有一方到场,公证机关将无法确保该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此无法进行公证。
此外,在进行离婚协议公证时,还需要提供一些必需的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因此,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可以更方便地准备和提交这些材料。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公证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这是为了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更方便地进行必需的证件和材料准备和提交。在离婚协议公证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该认真审查协议的内容,并确认协议的真实意愿,以保证协议的公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