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公证的时候需要双方离婚当事人到场,因为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在公证人的面前确认自己的意思表示,以保障相关权益的合法性。
公证是一种法律文件确认程序,是一种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它能够为涉及到法律关系的文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证明、验证和存档。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将离婚协议书递交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公证人根据协议内容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确认并签署公证书。
对于离婚协议而言,如果只有一方到场,那么公证人无法确认双方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存在,这将会给后续的生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双方亲自到场,可以在公证人的监督下,确认协议的各项内容,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另外,如果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不愿意协商或不愿意签署协议的情况下,另一方无法单方面完成离婚申请,因此,需要双方共同出席公证过程,协商解决问题,制定出明确的离婚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出席,以确保协议内容真实、合法,达到公证的目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一方代表另一方签字的,也需要出示公证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