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宅基地不确权的原因有多种,主要与地区政府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有关。
首先,宅基地确权涉及到土地制度和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改革,需要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目前,虽然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法规和政策,但对于宅基地确权和保护方面的具体规定还不够详细和完备,同时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中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执行情况和工作难度。
其次,地方政府在宅基地保护与管理方面的工作亟需改善。在宅基地面临违规占用、挥霍浪费等问题时,地方政府应当积极主动介入,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保护宅基地利益,与违法行为决斗到底。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宅基地工作时存在指导、政策讲解不够、对地方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导致机构设置不合适、理解不到位等问题,限制了宅基地政策的贯彻效果。
再次,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保护和确权问题缺乏足够的关注和参与。目前,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还比较薄弱,他们对于宅基地确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了解不够。同时,由于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不完全,缺乏监督和内部控制,导致一些村民的意识形态不正确,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的意识比较淡薄,一些错误的主张和改变土地的情况往往得不到合法有效的追究和处理。
因此,为了解决宅基地不确权的问题,需要加大土地制度、土地权利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并加强地方政府在宅基地确权和保护方面的执行力度和管理水平,以实现宅基地权利保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