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犯罪性质非常严重。根据不同地区的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的罪行分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或“侵占罪”。不同的罪名有着不同的量刑标准。如果一人挪用公款800万,那么他的罪名和刑责会是什么样的呢?
在中国,挪用公款认定有略微的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行为超过20万元的,严重贪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多位律师解释,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占有用公款的行为,构成占有玩忽职守罪 。而侵占罪则指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侵占,量刑比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占有使用单位财物罪定罪处罚:
1、占有使用单位公款或者其他财物,数额较大的;
2、将使用单位财物挪作他用,情节较严重的;
据此规定,挪用公款800万属于较大的财物量,如果其身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将会被认定为“占有使用单位财物罪”,涉及到的刑期将会在3年以上且不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有可能并处罚金。
需要指出的是,判决的结果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也会受到被告人是否认罪、是否配合调查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以上所述只是对挪用公款刑期的一些基本解释,并不能代表最终的司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