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玩股票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道德伦理,更不能被称为盈利。挪用公款玩股票是一种贪污行为,是违反职务的行为,损害了国家财产和公众利益,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首先,挪用公款玩股票,是一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玩股票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也违反了职业道德和人格尊严,是对公职人员职业操守、人品形象的极大伤害。
其次,挪用公款玩股票与真正的盈利有本质上的区别。盈利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收入或收益,而挪用公款玩股票则是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公款,再用公款去进行个人投资获得收益。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不仅无法予以认可,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总以来,挪用公款玩股票是一种违反社会、法律和伦理的行为,其不止损害了国家和公众利益,更伤及社会正义和公平。我们必须通过法律严惩,加强倡导,推动全社会增强廉洁意识,坚决杜绝挪用公款、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为全体人民谋求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