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据为己有或用于私人目的,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也会损害个人的声誉和信誉,因此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对于拿走不多的公款的案件,一般采取行政杠杆惩罚并要求赔偿的方式处理。只有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会被认为达到了违法犯罪的标准,并被送上法庭受到刑事处罚。
因此,挪用公款最终是否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具体的案情和所挪用金额的数额。如果数额较小,而且能够主动认罪悔过,积极赔偿,那么,可能会被减轻惩罚。如果是数额巨大,那么就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而且一般不会得到轻判。
最后,我们必须牢记,挪用公款造成的危害不仅限于金额大小,更关键的是对于国家和社会的信心及对于权力运行机制的攻击。因此,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还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任何人都不应该有触碰法律底线的念头,无论是否有机会还是有能力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