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政府部门和被拆迁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用于明确拆迁过程中双方应遵守的约定。一般来说,拆迁协议一旦签署,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内容,不得擅自更改、随意更名。
首先,拆迁协议是依法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旦达成协议,应当严格按照协议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拆迁协议一旦签署,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更名、修改已经达成的协议。
其次,拆迁协议是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应当为被拆迁人提供合理、公正的拆迁安置方案,避免因拆迁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如果政府随意更名、修改拆迁协议,可能会对被拆迁人造成不可逆的损失,进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
最后,拆迁协议的修改应当符合法律和程序规定。如果确有必要修改拆迁协议内容,应当依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如果政府部门违反法律程序,未经被拆迁人同意擅自更名、修改拆迁协议,将会被视为滥用职权,导致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不能随意更名。政府部门应当加强法制意识,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规定执行拆迁协议,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的公正、合理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