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宅基地房指的是农村居民用于自住或经营的住宅建筑物,包括田间土房、农房、村庄内等建筑物。根据中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国家保障。因此,在上海,农村宅基地房是不能买卖的,只能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下面是具体的解释。
首先,上海的法律法规早已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买卖,只能以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出让。2016年,上海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将宅基地进行买卖、抵押、租赁等市场流转行为”。因此,只能通过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取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即便是通过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也有诸多限制。根据《上海市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使用年限为70年,且不得转让或转移。如果宅基地所有权或实际使用权变更,都需要经过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批。另外,宅基地的规划和建设、使用权的流转等都需要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上海农村宅基地房是不能买卖的,只能以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出让。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农村居民,可以在当地政府部门或土地管理中心了解相关政策,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正当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